
发表时间:2026-03-25
一、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在上海依法经营并正常纳税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通常具备为员工申报居住证积分的资质。但外省市派驻上海的办事机构等非本地独立法人单位,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单位信息审核流程
单位需先完成信息审核才能开通积分申报权限。人事专员应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人才中心窗口办理。中介机构还需额外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许可证。
三、单位变更后续操作
若更换工作单位,需在原单位系统中将个人信息的组织机构代码更改为新单位的代码并提交。新单位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办理积分续办手续。
问:系统提示单位信息未审核通过怎么办?
答:单位信息未审核通过或经营有效期超时,会导致无法申报。建议由单位人事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信息更新或重新审核。
问:分公司能否申请居住证积分?
答:分公司若属于独立法人且在上海正常纳税,一般可以申请。非独立法人的派出机构则不符合受理条件,需以总公司名义申报。
办理居住证积分时,单位资质和材料一致性是关键。建议先确认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再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匹配导致审核延迟或退回。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