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6-12
网传上海出台“弃婴自动落户”新政,这完全是谣言。
上海市从未发布过允许遗弃婴儿直接落户的政策,此类说法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常识。户籍管理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审批流程,绝不存在因遗弃行为而“自动”获得户籍的情况。任何声称政府鼓励或便利遗弃行为的解读,都是对公共政策的恶意曲解,切勿轻信网络上的不实信息。

户籍登记必须依法合规
在上海,新生儿入户需由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材料,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并按规定办理集体户口或相关身份登记。
这属于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范畴,绝非对遗弃行为的“奖励”或“自动落户”通道。
法律明确规定,遗弃婴儿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父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转嫁责任给政府”的可能。
公众应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政策信息,如“上海发布”、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面对网络流传的所谓“新政”,务必核实来源,避免被虚假标题党误导。
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家庭责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保障儿童权益的根本前提。对于确实存在抚养困难的家庭,可寻求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合法援助,而非选择违法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