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2-16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评价体系,上海市对部分职业领域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如果你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这些调整可能直接影响你的职称聘任路径。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若涉及工程系列职务,需具备理工类学历背景。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取得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同样可依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聘任仍需理工类学历支撑。
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对应职称
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等9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者,若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任相应工程技术职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国务院规范前的原有资格证书(如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等)仍可作为聘任依据;
(二)上述职业资格可直接认定对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三)用人单位须按岗位条件和程序开展聘任;
(四)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指导,激发人才活力;
(五)原沪人社专(2017)110号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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