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8-20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落户评分体系,核心标准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各项要素累计积分高于标准分的,可申请办理上海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则办理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从评分结构来看,主要分为基本要素、导向要素和附加要素三大部分。其中基本要素分又细分为毕业生个人要素和单位要素两大块。个人要素的评分维度覆盖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排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以及在校期间的奖励表彰情况。单位要素则考察用人单位的信誉度以及初次合同期限。

学历背景占据核心权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分别对应 30 分、24 分、20 分和 5 分。毕业学校的层级同样关键: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及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计 15 分;其他“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上海科研院校计 10 分。
学习成绩按专业(班级)综合排名评定,前 25% 为一级计 8 分,排名每往后一个区间递减 2 分。外语水平方面,通过 CET-6 或专业英语八级计 8 分,通过 CET-4 或专业英语四级计 7 分。计算机水平则区分毕业研究生、文科与理科专业,分数在 6 至 7 分之间浮动。
在校期间的奖励表彰可以累加积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国家级计 10 分、省市级计 5 分、校级每次 1 分不超过 2 分。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的获奖证书,一等奖计 10 分,二等奖 9 分,三等奖 8 分。需要注意的是,同类奖励取最高分,两类奖励累加总分不超过 15 分。
导向要素分包含专业导向和地区导向。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计 3 分;用人单位地处崇明、南汇、金山和奉贤区的计 2 分,地处外环线以外非上述地区的计 1 分。
附加要素分为专利、创业和特定行业就业提供了额外加分。拥有发明专利证书计 5 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计 3 分。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任企业法人的计 5 分,担任股东或董事的计 2 分。被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远郊地区中小学、医疗机构录用为教师、医务人员的,均计 20 分。
最高学历:博士 30 分,硕士 24 分,本科 20 分,专科 5 分。毕业学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与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计 15 分,其他“211工程”院校及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计 10 分。学习成绩排名:前 25% 计 8 分,26%-50% 计 6 分,51%-75% 计 4 分。外语水平:CET-6 或专业英语八级 8 分,CET-4 或专业英语四级 7 分。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 7 分,文科类中级 7 分,理科类中级 6 分。
毕业生在计算积分时,应对照各项要素逐项核算。不同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和在校表现的组合,会直接拉开积分差距。标准分公布后,高于分数线的毕业生可顺利办理上海户籍,而低于分数线的则需考虑通过人才引进方式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提前对照评分表评估自身情况,更有针对性地规划就业方向,才是留沪落户更务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