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2-27
上海户口登记由公安机关主管,具体执行以公安派出所辖区为基本单位。城市及设派出所的镇,由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登记;乡及未设派出所的镇,则由乡镇政府负责。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内部居住人员的登记,由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分散居住的则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军事区域及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管理也遵循类似分工,由指定人员或合作社协助登记。
若户口登记信息需变更或更正,户主或本人需向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核后完成修改。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凡图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风险。
